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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诠释及管理细则


(1) 事假: 凡因私事必须本人办理的,可以请事假,事假全年累计在10天以内的,工资照发;超过10天的,可酌情扣发超假期间工资。
(2) 病假:员工因病而不能上班的,包括自然病假和工伤。请病假须出示区级或以上“医院证明”,因工伤休假在半个月以内的公司保留其职位并支付基本工资,超过半个月的公司保留职位但不给予发放薪资。
(3) 吊唁假:员工为三代以内的直属亲戚奔丧可享有5天吊唁假。
(4) 婚假: 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7天(含3天法定婚假)。凡在公司工作满1年的员工可享受有薪婚假。
(5) 产育假:女性员工因产育所必须的假日。产育假为90天,凡在公司工作满1年的员工可享受有薪产育假。工资在其上班后第三个月怡一次性发放。凡是违反《婚姻法》和《计生法》等国家政策规定的不享有婚假和产育假的相关待遇,并且公司有权作辞退处理。
 (6) 其它假期:请参照公司相关通知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