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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收单外包服务评价工作的通知

2025-9-24 2:42:03      点击:
日前,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发布了“关于开展收单外包服务评价工作的通知”。
通知称,为持续加强收单外包服务机构(以下简称外包机构)自律管理,促进收单外包服务市场规范发展,按照《收单外包服务自律评价管理规范》(中支协发〔2025〕64 号)相关要求,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拟于近期组织开展2024年度收单外包服务自律评价工作。
评价方式:从事银行卡收单业务的商业银行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以下统称持牌机构)、外包机构登录协会收单外包服务自律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持牌机构对合作外包机构进行评分,外包机构录入本机构相关数据。
平台评价功能开放时间:2025年9月15日10:00-9月30日17:00
评价工作安排 
(一)通知并督促合作外包机构录入数据请持牌机构将本通知转发至所有合作外包机构,并确保其知晓本次评价工作的相关信息。平台评价功能开放期间,请持牌机构做好合作外包机构数据录入情况的进度管控,并督促其于9月30日17:00 前完成评价数据填报。
(二)及时更新合作外包机构信息持牌机构为合作外包机构打分前,应通过平台认真核对合作外包机构的基本信息、合作业务类型、合作起止时间等信息。上述信息与外包机构评价得分情况高度相关,请持牌机构务必按照实际业务合作情况更新相关信息。
(三)按时完成合作外包机构的评分持牌机构应于9月30日17:00前完成对所有合作外包机构的评分工作,评分务必客观、公正。持牌机构存在评分不客观、乱打分的情形,影响外包服务自律评价工作质效的,协会依据《中国支付清算协会自律惩戒实施办法》对持牌机构实施自律惩戒。
(四)填写备案信息及评价信息外包机构应通过平台完整填写自身备案信息及评价信息,准确填写基本信息、业务数据、财务状况、展业情况及从事外包服务人员团队情况等信息,填写信息时请务必注意数据单位。因外包机构漏填、错填信息数据而导致评价结果过低,相关责任由外包机构自行承担。外包机构填写信息数据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的,协会一律记作 0 分处理。
工作要求
      请各持牌机构、外包机构高度重视,加强协同配合,尽快组织人员做好评价打分、数据填写、信息确认等工作,确保外包服务评价工作按期高质量完成。持牌机构评价工作完成情况将纳入协会自律管理评价管理。
因持牌机构对合作外包机构的合作期限、合作业务类型填写错误,导致外包机构评分不准确,或因持牌机构未尽到通知义务,导致外包机构未及时参与评价的,相应责任由持牌机构承担。
《评价规范》主要内容
         据了解,在今年的6月份,为推动收单外包服务市场规范健康发展,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发布了《收单外包服务评价管理规范》(中支协发〔2025〕64 号)(下称《评价规范》)。
《评价规范》进一步细化信息登记、风险信息共享与黑名单管理、自律评价具体内容、标准和程序,推动收单外包服务市场规范健康发展。
《评价规范》主要内容
         一是明确了持牌机构登记合作外包机构信息的相关要求。如持牌机构应及时、全量登记更新相关外包机构的基本信息、合作信息,对外包机构合作关系进行确认,并及时完成推荐函确认等。
        二是明确了外包机构风险类型、等级、信息共享及黑名单管理标准要求。《评价规范》列示出30种风险行为,包括外包机构违规经营被行政处罚,实施、参与洗钱、欺诈等违法活动,从事商户资金结算、转包分包业务,伪造或变造商户交易信息、频繁变更合作持牌机构等违规行为,明确收单外包服务主要风险类型标准;并按照违法违规行为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将风险等级划分为三级,明确黑名单管理标准,风险信息共享要求等。
         三是规定了自律评价规则、标准、基本流程以及评价结果的运用等管理要求。持牌机构与外包机构按照评价工作安排,做好外包服务信息维护和管理,持牌机构按照规则对其合作外包机构进行评分;协会综合外包机构业务客观评分、持牌机构评分和行业自律等情况,考虑外包机构风险状况,确定该机构最终得分;根据得分排名和数量分布特征,确定该机构评价结果。外包机构近三年评价结果向社会公示,供收单机构开展业务合作时选择;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外包机构,合作收单机构应在20个工作日内有序终止合作,不得变相新增支付外包业务合作或拓展外包服务地域范围,其他收单机构不得与之建立新的业务合作关系。
         四是明确持牌机构、外包机构违反信息登记、风险报送和评价工作的惩戒措施。持牌机构和外包机构不配合报送相关数据,报送虚假信息和数据,信息变更不及时,或持牌机构与列入黑名单、评价不合格外包机构开展合作等,协会均参照《中国支付清算协会自律惩戒办法》采取相应自律惩戒措施。
评价结果分为哪几类?收单外包服务评价结果根据该外包机构在所有参评机构中的排名和数量分布、特征确定。评价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
评价结果“不合格”有何影响?根据中国支付清算协会《评价规范》,评价结果“不合格”的收单外包服务机构将面临新增业务受限、合作终止等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