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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联新5号《银联卡爱理市场违规约束实施细则》

2014-12-28 19:04:40      点击:


第二章 约束措施

第五条

      通报是指以书面形式对机构的违规行为在中国银联所有成员机构中进行公告,同时抄报相关政府监管部门及行业协会。

第六条

     标准化清算包括标准化清算

Ⅰ.和标准化清算

标准化清算

      Ⅰ、是指业管委授权中国银联对违规行为涉及特

约商户(以下简称“商户”)的跨行清算交易,按照银行卡刷卡手续费最高定价标准下发卡机构和中国银联应得收益与违规交易实际清算发卡机构和中国银联收益之间的差额,从违规机构的清算资金中予以扣除。
标准化清算

      Ⅱ、是指业管委授权中国银联对违规行为涉及商户的跨行清算交易,按照银行卡刷卡手续费价格最高定价标准下发卡机构和中国银联应得收益与按照一般类(非批发类)商户标准计算的发卡机构和中国银联应得收益之间的差额,从违规机构的清算资金中予以扣除。
第七条

      违约金是指对出现本细则所规定的某些违规行为的机构收取一定数额的资金。违约金和标准化清算可以叠加实施,多种违约金可以叠加实施。
第八条

      数种违规行为是指同一商户并发两种或两种以上违规行为的现象。同一商户出现数种违规行为的,可根据不同违规行为叠加实施约束措施。

第九条

      商户

      1完成整改后,再次出现同一违规行为的,除对违规行为涉及的机构执行相应约束措施外,另行对机构追加违约金。 每一商户追加违约金金额=违规次数×违约金5万

1企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按工商营业执照编码统计,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按主管部门的批文或登记证书(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统计。
第十条

      限制或暂停转接是指对机构的严重违规行为或根据监管机构要求,银联可视违规情况设置一种或多种交易权限、交易限额等,直至采取暂停转接该机构的跨行交易。